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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质量保险破解“豆腐渣”工程,值得点赞!

2019-04-22 16:14

西方有言: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中国也有类似的话:谁家的孩子谁家抱。意思都是要分清责任,各获其益。面对住宅工程质量存在的长期风险和纠纷,北京市正在制定政策,分清责任,试图通过商业的办法解决社会和法律上担心的房屋质量问题。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办法,这也是一项步履艰难的制度性变革。


4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和金融部门起草《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办法的一个核心内容是,未来北京新建住宅工程项目,都将强制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新建住宅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07年,北京市就推出试点,当时中国人保与4家建设单位签订了关于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开发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作协议。遗憾的是,后来因为开发商改变投保意愿、保险公司也因为投保数量少以及缺少法律法规依据等原因而不愿承保,最终搁浅。2015年北京再次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明确了北京市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要求从事住宅工程房地产开发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定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不同的是,这一次提出了“强制投保”。北京之外,2012年,上海市也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2017年,深圳市也加入阵列。


综合全国已有的情况看,在房屋质量保证上可以归纳为三种方式:一种是银行保函的方式,一种是保险的方式,另一种是第三方担保。银行保函方式并不被认可,因为没有解脱房地产公司的责任关系;第三方担保很少被房企使用。保险方式虽然有城市政府推动,但走得并不容易。


推行起来步履维艰,有政策的柔性原因,也有参与各方的利益和动机原因。理性而言,房地产市场从1998年房改之后,已经是一个走上市场经济道路的大行业,政策设计和市场利益之间,需要有更新更全面的考虑与安排。从国际看,美国要求公共产品必须提供质量担保,美国有联邦质量责任担保法规;日本则通过《住宅法》,规定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永远负责,甲方乙方的责任清清楚楚。这其中,用经济手段去解决担保问题,是一个办法。这也值得我们下一步重视和借鉴的地方,担保的做法就是,担保单位在事前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各项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没有资格投标。这种极端严苛的要求正是我们房地产行业所缺乏的制度安排。


从这次北京市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描述看,走的是保险方式。政策的核心是,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


这个办法,不失为目前解决众多房屋质量缺陷纠纷的一个现实选择。但在房屋质量的根本制度防范上,还需要更多的实践、创新和顶层制度完善。这是中国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绕不开的命题,也是落实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和目标。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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