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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2-04-27 10:13
4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维护保养的电梯经检测电梯载荷试验监督抽查不合格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本次处罚事由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根据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装、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质量及检验、检测结论监督抽查时发现不合格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罚款,并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应许可证。”
据了解,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是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机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93年投资3000万美元在广州建立的一家合资企业,法人代表陈慷。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997年成立,法人代表刘展,目前公司参保员工2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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