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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维保电梯,通力济南分公司奥的斯济南分公司分别被罚2万元

2022-03-09 10:38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两起对电梯公司的处罚信息。两家电梯公司都是因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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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处罚〔2022〕2号)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处罚款2万元。

资料显示,通力电梯成立于1910年,总部位于芬兰,主要业务为电梯和自动扶梯,业务范围包括新梯业务、电梯维护及更新改造、自动屏蔽门业务等。

此外,据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处罚〔2021〕83号)显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处罚款2万元。

资料显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经营范围包括,研究、设计、生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相关设备及其零配件,提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编辑:于帅卿
标签:通力电梯,奥的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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