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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取消限售 畅通新旧住房置换环节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2-21 19:44

在前期5个月开展购房“以旧换新”试点基础上,2月20日,扬州市住建局正式发布《关于鼓励市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含江都区),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7条举措旨在畅通新旧住房置换环节,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第一条明确:“取消限售政策。市区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限制交易的除外)。”


据悉,根据《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扬建房〔2023〕7号)文件,扬州市自2023年2月20日起全面取消限购政策。此次扬州市在取消限购政策基础上全面放开限售,取消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满3年上市交易的限制,居民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


通知第二条明确实施“以旧换新”契税补贴政策。2024年1月1日起,政策有效期内,在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或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1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给予新购商品住宅契税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1.5%),与人才购买首套房契税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需要提醒的是,原产权人在市区只能享受一次“以旧换新”购房契税补贴,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之间相互出售住房的(含更名),不享受“以旧换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补贴仅针对通过市场交易购置的新建商品住宅,房源不包括通过司法拍卖、赠与、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宅。


据介绍,居民在政策有效期内,一年期间无论是“先买后卖”还是“先卖后买”,均享受契税补贴。由于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契税补贴比例不一,“以旧换新”契税补贴比例不超过1.5%。关于新房购买、旧房出售的时间起算点,购房以备案时间为准,售房以登记时间为准。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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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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