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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发布房地产新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多孩家庭可享2%购房补助

中国房地产网

2022-05-19 11:07

据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五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包括优化土地出让条件、调整落实税收政策、满足合理信贷需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多条措施,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泸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加快已审核通过组合按揭贷款发放速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提高首套房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50万元。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相应楼栋现场施工形象进度达到1/3的,预抵押到位后轮候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泸州市农村户籍人员、非泸州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以及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补助资金按市区税收分享比例承担。


对新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监管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商业按揭贷款保证金。


搭建集线上展示、线上选房、实时网签、自主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24小时在线房地产交易平台,方便群众选房购房。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开发项目集中展示,适时举办网上房交会。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鼓励开发企业合法合规创新营销。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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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泸州,房地产新政,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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