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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哈尔滨制造”高质量发展|18条政策措施出台

2021-08-31 09:32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哈尔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共18条具体措施,政策着力点包括: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企业加快成长;

•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发挥领航企业中坚作用;

•支持企业参与“双循环”;

•强化企业创新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支持工业互联网引领数字化转型;

•支持智能制造引领制造业升级;

•支持企业绿色循环发展;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强工业用地保障;

•强化高技能人才支撑;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提高企业物流保障水平;

•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一事一议”事项等内容。

(1)实施规模以上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哈市将对入统且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按国家拨付资金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哈市将实施规模以上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对新增入统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每户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较同期增加30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且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2000万元(含),再增加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哈市将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获得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开展市级单项冠军企业及产品成长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遴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工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哈市将培育壮大绿色农产品深加工、航空航天、机器人和智能制造、清洁能源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产业集群。对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的机构给予一定参赛费用补助,并给予最高不超过国家拨付资金额度10%的配套补助。

哈市将对领航企业引进配套企业的,按新引进配套企业投产年度实际配套额的5%给予领航企业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鼓励领航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拉动全市关联产业快速发展,对年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且配套采购额增长10%(含)以上的领航企业,按年度新增配套额的3%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2)实施制造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支持智能制造引领制造业升级

哈市将发挥试点示范企业带动作用,对新认定为国家、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万元。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含工业设计)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类创新(含工业设计、技术、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500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制造业企业创新(含工业设计)载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含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及其能力提升项目,按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加大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申报多个首台(套)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哈市将实施制造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研发后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支持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和其他企业科技成果,对签订技术转让(开发)合同的制造业企业,按其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支持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参与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对达成技术交易的转移转化机构,按一定条件给予补助。

哈市将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企业内网,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支持建设区域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延伸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和服务商的平台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升级项目,按其实际支付服务费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遴选认定为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哈市将支持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装备智能感知、控制、学习、决策等智能化水平。通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引导企业向智能化方向升级改造,以生产线、车间、工厂分类支持方式,按不超过入统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申报试点示范,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哈市将对首次列入国家和省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国家和省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以及获得国家和省高能耗行业能效“领跑者”“能效之星”“黑龙江省节水标杆”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200万元。支持企业绿色循环发展,对新列入国家示范试点或推广目录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技术,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哈市将建立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代偿风险补偿机制。对年营业收入增加200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到位额5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其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实际支付利息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贴息补助。

(3)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哈市将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对园区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先行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五通一平”,实现“承诺即开工”。

哈市将深入推进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改革,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范围,给予先模人物评比、落户、配偶就业等待遇保障。根据制造业企业培训项目需求,“一对一”免费提供用工培训,精准扶持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哈市将提升企业获得水电气便利程度。降低企业用热负担,对工业厂房实行计量收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促进经营性企业纳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

哈市将加快智慧物流建设,鼓励物流就地集中结算,产生综合规模效益,对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且总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哈市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e冰城”移动服务终端,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建立智慧政策服务平台,提供精准政策服务;建设阳光资金管理平台,对部分政策条款兑现实行免申即享。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开展“企业家日”活动,表彰奖励优秀企业家。

对我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改造升级项目、高端产业项目及市委、市政府调研确定的产业赋能提质项目,经市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来源:哈尔滨日报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哈尔滨制造,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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