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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美好生活”精神 住建部门多重监测建筑质量与安全生产

2018-03-15 08:38

中房报记者 周翔宇 北京报道
 
“严格防控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工作要点确定了今年安全生产领域的五大工作要点,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城市管理监督。
 
时值“3•15”,住建部选择在这一时间点发布文件显然有再次强调建筑质量的用意。而根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统计,2018年以来已经有多个政府部门及地方相继出台有关房屋建筑质量文件,旨在呼应中央关于“美好生活”新需求这一主题。
 
具体来看,住建部在此份文件中强调,“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面,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检查;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规定。”
 
在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方面,要督促建设单位提高物业共有部分的建设质量,严格执行物业承接查验的原则和程序;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有效解决老旧住宅安全隐患相对突出的问题,切实保障居民的住用安全。
 
无独有偶,就在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文件特别提到,对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重点挂牌督办,综合整治,消除隐患;要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要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畅通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事实上,从中央到地方,对住宅质量的关注在2018年集中被推至台前,一批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政策法规相继出台。
 
例如今年2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有效衔接,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求屋面防水工程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8年等。
 
今年3月,安徽开始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安全与质量标准,并将成为招标“门槛”。该省要求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安全负终身责任。
 
此外,合肥、武汉、南昌等城市也在今年推出了关于加强住房工程项目质量的相关文件。这些监管及文件将使房屋工程质量状况与安全水平全面得到提升。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出:雄安新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成为全国的一个样板。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已经在经济和城市规划建设领域拉开。高质量建设住房,提供合格的住房产品,必须是中国房地产商业存在的本质。万万不可漠视,更加不可抛弃。它是房地产企业长久发展的立业之本。
编辑:wangchunhong
标签:住建部,建筑质量,安全生产,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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