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买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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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二手房燃气初装费该谁出?

2019-09-09 20:22

长春市早已取消了燃气初装费,可市民苏女士在购买一套二手房时却遇到了燃气初装费的问题,“这房子是1998年的房子,交了首付款才发现没有燃气,还要交燃气初装费,这钱应该我出吗?”苏女士很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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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女士说,今年6月,她通过房产中介相中永春路附近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要价90多万元,因为价格和房型都比较满意,就想买下来,“当时中介催得很急,如果不买,还有很多客户相中这套房子了。”于是,她和中介约了时间就去看房子了。

看房时,苏女士见到房间里有燃气灶、油烟机,而且装修也不错,“整个看房过程中,一直是中介带着看的,中介没有告诉我,房子没有通燃气。”苏女士说,因为着急买,上午8时看完房,10时就交了3万元订金,很快就又交了20多万元的首付款。

首付款付过之后,中介约苏女士和房主面签,“在与房主聊天时才知道,房主装修后从来没住,也没有做过饭,房子里没开通燃气。”苏女士这才知道,这间房子连燃气表也没有安装,后来她去燃气公司查询发现,房东在燃气公司都没有建户,如果想用燃气,需要交纳3300元的燃气初装费。

苏女士说,当时中介并没有告诉她房间没有通燃气,现在这笔费用却要由自己出,不认可,但中介也不同意承担这笔钱,“我就想知道,这笔钱应该由我来出吗?”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春市几年前对新建楼盘已不再单独收取燃气初装费,但像苏女士这样单户用气、安装管道的,是需要交纳初装费的。

长春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吉林省物价部门的文件,2012年8月1日及以后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的,如果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在此时间之前生效的,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将燃气安装费纳入开发建设成本,可在办理入住时另行收取;在此时间之后生效的,不再单独收取燃气初装费。

长春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按照长春市的相关文件,这笔燃气初装费应该交纳,由房屋产权人负责,作为购房人,在验房时应该对房屋进行全面核验,如果中介明知房屋未开通燃气而未告知,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告知暇疵,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建议购房人与中介进行协商解决。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二手房,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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