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买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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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网签 首付“打水漂”

2019-08-06 14:41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市民李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合同时开发企业称因网络故障问题。无法网签,只能先行签订纸质购房意向书。李某缴纳了首付后,多次要求签订正式合同,但售楼处多方搪塞。后来,李某得知,原来这套房屋为超建房屋,无法对外销售,但购房款已付追悔莫及。

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3月起,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范围内,凡新开盘的商品房项目及原已实行网上预登记的商品房项目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

应当怎么办:目前,大连市已经全面实行商品房网签登记备案,开发企业与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部实现联网。购房人与开发企业达成买卖意向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将买卖合同电子信息通过网上确认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中心通过网签系统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电子文本中房屋自然状况及他项权利限制状况等进行查验,符合备案条件的生成合同编号,记载入登记簿,完成合同网上备案。同时,网签系统及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的商品房楼盘表将公示该套商品房已售的信息。如果网签备案不成功,即说明房屋可能存在问题。因此,若遇到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进行网签,市民可拒绝交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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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买房,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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