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买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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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长期闲置竟被他人伪造证件转卖

2020-01-16 12:33

大连某住宅小区物业办公人员张某发现辖区内有几处房屋虽然早已出售,但购房人始终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处于长期闲置的状态。张某于是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了购房人资料,伪造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和委托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产权登记。取得产权证后,张某迅速将房屋转卖给他人。正当张某准备再次作案时,被购房人发现并报案,最终落入了法网。

提示:购房后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买房屋后不依法登记,长年闲置不用,疏于管理,不但造成浪费,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一旦出现问题又不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案例中的张某,虽然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此对购房人产生的教训应引以为戒。在此,提示广大买房人:一是购买房屋后要尽快依法登记,明确房屋权属关系;二是发现侵权行为,应当立即向警方报案,阻止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更大的危害;三是及时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追偿相应的损失;四是对房屋加强控制,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加强自己房屋管理,也是遵守社会公德的一项内容。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买房,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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