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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买存量非住宅商品房 可最高补贴4%契税

中国房地产网

2022-07-01 19:33

新购买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转让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登记时间为准),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由长沙市住建局按季度定期汇总,向长沙市财政局申请去库存补贴资金后,再集中全额拨付至购房人个人银行卡账户。


6月30日,长沙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财税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上述执行措施。从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在长沙市内五区(即主城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可享受这一政策优惠,长望浏宁四区县(市)可参照施行。


此前的4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对购买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


此外,长沙市的此次实施细则还规定,已享受去库存补贴的购房人,与出卖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应主动退还补贴后才能办理后续手续。在政策执行前已购买,撤销网签后再购买同项目的,不纳入享受去库存补贴政策的范围。(赵春林)

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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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长沙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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