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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才住房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平均租金60%

2020-09-28 21:25

9月2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其中提出,人才住房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平均租金60%,同时,配建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

对于安居房的定价标准,细则规定,安居房的租金价格、销售价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改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6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与此同时,对于安居房的面积标准,细则规定,配建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最大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44平方米;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配建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在房源分配方面,细则中要求,配建比例低于10%的项目,一般作为人才住房使用,超过10%部分,可作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用途。安居房采用配租和配售两种方式进行分配,包括租赁型安居房和产权型安居房,符合条件的分配对象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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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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