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财经
A+
深圳:造成土地闲置的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禁止拿地

2020-09-18 12:36

为坚持和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九章108条。

其中,对于房企囤地行为,意见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怠于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置,并纳入诚信档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处置责任履行完毕前,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土地供应时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与。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深圳
0
1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