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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对防疫物管企业按每月每户10元补助两个月

2020-04-08 17:32

中房报记者 赵春林 长沙报道


在住宅小区的防疫工作中,物管企业功不可没,且付出不少。


湖南省株洲市住建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的《株洲市城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专项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从4月1日起至4月15日,株洲市城区参与防疫的物管企业,可按每月每户10元申请防疫补助两个月,以合理补偿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额外开支。


株洲市的补助对象为2020年1月23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已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为所服务的城区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住宅项目或厂矿企业非住宅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疫情防控服务的上述三类物业服务企业。


其发放条件是: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配合街道社区开展了人员排查、信息登记、隔离人员服务等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提供了物业管理区域清洁消杀、封闭式管理等疫情防控服务,并提供开展疫情防控服务的相关依据,可向住宅小区项目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提交材料,申请财政专项补助。


根据细则,在补助标准方面,株洲市对城区住宅小区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按实际服务住户每月每户10元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按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服务合同月平均价格20%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从业主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中列支;厂矿企业非住宅项目的物业企业,由双方协商,各业主单位可适当予以补助,补助资金自筹。


不过,对存在以下情形的物业服务项目,该市将减半发放补助:防控工作存在不足被街道办、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约谈、警告、通报批评且拒不整改的;因防控不足造成项目失管、失控或引发物业使用人群访现象的;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经费支出数低于财政补助的。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株洲 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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