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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有罚 黑龙江印发开发区实际利用内外资考核管理办法

2021-09-27 08:56

为切实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主战场、主阵地作用,强化实际利用内外资考核,对开发区实施“亮牌+摘牌”动态管理,省政府日前印发《黑龙江省开发区实际利用内外资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对于连续两个年度实际到位内资为零的开发区、连续两个年度实际到位内资增幅排在后2名且没有实际到位外资的开发区,予以摘牌退出省级开发区序列。

办法所称开发区是指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办法,对于全年实际到位内资为零的开发区、全年实际到位内资增幅排在后5名的开发区,予以黄牌警示通报并进行约谈。对于全年实际到位外资为零的开发区,予以警示通报;对于连续两个年度实际到位外资为零的开发区,进行约谈。

根据办法,对于全年实际到位外资与上年相比实现破零且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开发区,以每实际到位1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标准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于全年实际到位外资总额和增幅排在前5名的开发区,按排名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予以通报激励。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黑龙江,开发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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